在鹽霧室中試驗期間試件的位置應符合下列條件:
除非另有規(guī)定,否則試件應以支撐或懸吊的方式,以及基于其試驗的主要表面好應與平行于鹽霧通過霧室流動的主流方向的垂直面呈15°至30°之間的傾斜。
試件彼此之間不可相互接觸也不可觸及任何金屬材料或任何足以產生虹吸作用(wick)的材料。
每個試件應被放在能夠被鹽霧噴灑到的位置上。
自試件上滴落的鹽液不可再掉在其它任何的試件上。
注:適當的固定架/支撐板的結構或披覆之材料如:玻璃、橡膠、塑料或有適當披覆的木板。
裸露的金屬不宜被使用。
試件好能自下方或側邊上予以支撐。
有槽的木條適合作為平面板的支撐。
若要達到試件所規(guī)定的定點位置,可將其懸掛 于玻璃鉤或涂臘的細繩下,若有必要的話可在試片的下方另借著二次支撐來達到目的。